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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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5:27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广州4月9日电(记者杨维汉李四清)不少地方的当事人在作为基层法院派出机构的人民法庭进行诉讼,但立案、交纳诉讼费用和退费却要到基层法院机关办理,人民群众感到很不方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黄松有是在9日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做上述表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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