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更“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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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6:4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 (记者陈婉婉)作为教育系统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近日我省出台一系列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各校的收费公示制度将得到完善,收费政策制定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可拒绝交纳;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平调、截留、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各级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争取“学校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进一步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