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制定新规治“三乱”偷摸补课胡乱收钱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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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7:01 北方晨报 |
本报讯记者李尔纳报道昨日记者获悉,鞍山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有效治理乱补课、乱收费的规定,将本着随时稽查,严管重罚的原则,加大治理力度。对违反规定进行乱补课、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新规定中明确指出,严禁学校组织大面积收费补课,学校如需组织对学困生的义务补课,要事先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到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乱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超过三人的校外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将所收费用如数退还学生家长。对组织补课的教师,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取消教师资格;对参与补课的教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延缓教师职务评聘三年,在五年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严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办文化课补习班或为乱补课提供补课场所,严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如若发现并经查实,将处以3000元罚款;绝不收取“一费制”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绝不擅自开办“特长班”、“尖子班”、“网络班”或巧立名目向学生收费,绝不向学生收取体育训练费、取暖费、扫雪费、扫除费、勤工俭学费及校内存车费等。同时,确定了鞍山市铁东区第二中学、钢都小学等55所中小学为重点监测学校,确定了张福荣等500余名特级教师、名优教师、首席教师为重点监测教师。 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的“三乱”现象,鞍山市教育局特设立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698009、5129666、5129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