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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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7:59 扬子晚报 |
本报讯南京市200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综合评价暨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针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学生和家长非常关心的问题,市招生办负责人昨日下午紧急给予了权威解答: 由于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综合评价既起到毕业考试作用,又起到升学选拔作用,因此所有学生均需参加学业综合评价及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参加各项考试。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全市毕业及格线,统考未及格的学生,由毕业学校组织补考,合格后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没有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学生,任何初中学校不得发放毕业证书,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参加学业综合评价是每个学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权益的体现,是每位初三学生应有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报名和考试。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学生,可到区县招生办和市招生办申诉。学生投诉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追究有关学校和个人的责任。近日,市教育局还将组织人员对今年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有继续升学愿望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是指学生初中毕业后,未上高中阶段学校,或录取后又退学的,可以参加今年的中招报名。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校生和初二学生不得参加今年中招报名。在南京市继续升学的外来人员子女,均应在本市就读学校参加报名,并将此类学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存档备查。 因就读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不同、而需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借读考生,应持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的建档号证明,于5月20日、21日回户口所在地区县招生办办理转档手续。(世朝 松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