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研究生当廉价劳力(石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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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9:31 东方网 |
> 正文 反思研究生当廉价劳力(石飞)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石飞 2005年4月10日 9:30 最近,上海大学出台《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职责(讨论)》,规定“导师不得把研究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使用”。对于未履行育人职责的导师,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甚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分(据3月28日《新京报》)。读了这条消息,我禁不住击掌叫好。相信,研究生们也都会为此信号雀跃欢呼。早该立这样的规矩了! “导师不教书育人,当老板赚钞票;研究生不读书,给导师当小伙计打工”的现象,几年就常听人说了,但我一直不大相信,认为那是“吃不到葡萄说酸”,或是别有用心的瞎扯,人类灵魂工程师咋会这么缺德?经过了亲历,我现在知其厉害了。近年来,因为工作原因,我寄居在南京某大学,与研究生接触频繁,交流颇多,情况就有真切的了解。有个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和我混熟后,常向我诉苦。她读研两年,导师总共只给上过5次课。除了春节歇半个月,几乎每天都要按照导师的安排去公司打工(导师是该计算机公司老板),并且经常出差到外地做计算机工程,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连星期天都没有。而报酬呢,全凭导师随意恩赐,给多少算多少,平均每月260元,还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而导师呢,则是大款富翁,又是别墅,又是轿车,又是二奶,资产数百万。这个研究生经常一脸愤懑、悲哀和无奈地说:“导师非师,贼也!是研究生的廉价血汗养肥了导师。若不是为着拿毕业证、学位证,我早拔腿了!唉,不忍气吞声熬着不行呀……” 于是,原先我心目中的对名高校、大教授、大导师的光辉神圣的形象渐渐坍塌了。想不到,我们所仰慕崇拜的高等学府、高级灵魂工程师竟如此师德沦丧了!也许这只是一部分,也许这只是少数人。即便如此,也不可容忍和饶恕!它会像瘟疫一样蔓延!对于这种现象,上海大学已经引起足够重视,开始制定相关规定加以匡正遏制。希望各地高校积极效法,都能拿出自己的规定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尽快颁发相关的规范性的法规文件,为制止导师的这种不良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高校导师搞科研项目,是一种正常的活动,不可避免,也无可非议。但是,不能偏废,不能只顾项目,把教书育人的主要职责丢了。对于一头钻到钱里,披着教授导师外衣开公司当老板,剥削学生,非法牟利,误人子弟,败坏高等教育事业的师德沦丧者,应当严惩,将其从高校扫地出门。 再就是,《劳动法》被称之为国家“第二宪法”,高等学校也应该严格遵守。导师安排研究生打工,必须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最少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是违法。对于高校导师主办和参与的各类企业,政府各有关执法部门也应当介入监管,规范其用工和劳动安全,维护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员工合法权益。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但愿我们的导师们都能做规规矩矩的教书育人的楷模。记得前年什么地方曾发生过研究生在拿到“两证”之后把导师告上法庭的事件,原因是导师极少上课,一直把研究生当小工使唤。这是研究生的觉醒,也希望我们的导师也能觉悟。这类官司该打,但愿越打越少。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