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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恶意决策失误”也应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9: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李甘林

  今年3月,南京向社会公示了《玄武湖景区详细规划》,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这几处豪宅将或拆或改,退出玄武湖边。政府将用1亿余元的资金搞旅游风光带,建设“金粉水乡”。规划一出台即引发了热烈讨论。一方面很多人赞成还湖于民,一方面也有人提出质疑,豪宅业主的损失谁来补偿?规划是不是可以朝令夕改,该不该有人为规划失误承担责任?(4月8日《中国青年报》)

  耐人寻味的是,南京市规划局有关人士却说,怎么追究呢?又不是恶意决策,反科学决策的。但是,非恶意城市建设规划就不该被问责吗?我的回答是,当然应该。

  时下许多城市规划无不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旗号,如民心工程、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及样板房等等,可是时间并没过多久,一些投资巨大的工程项目就露出了“马脚”,说是安居工程,政府廉租房,但房屋的主人们却开着豪华小车出入;说是为发展地方经济耗资几十亿建的新机场,但年旅客和货物吞吐量不仅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更可怕的是,机场根本就是个别官员向上进步而搞的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其中大量的贪污腐败案件不绝如缕。至于像世界文化遗址上挂电梯、造宾馆,占用大量农田、举债、挪用财政或扶贫资金建城市广场,甚至在黄河、长江防护堤坝上违法建设豪华建筑群的怪异之事更是举不胜举,最令人难以释然的,许多地方,如安徽阜阳仅仅由于王怀忠胡作非为,大上政绩项目向未来透支的债务据说就高达数百亿,使得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至少要延缓几十年。

  遗憾的是,尽管各地一再出现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但却很少有当权者因错误决策而被追究责任的。也就是说,这些因决策错误甚至不排除非法决策而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和债务黑洞的工程最后常常被以班子集体决策、出发点是好的(善意)搪塞过去,或因贪官个人腐败倒台而搁置,上级没追究、人大不过问,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痛心疾首。

  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我以为,城建的败笔也好,败家子工程也罢,之所以屡屡出现,正是由于城市规划决策全过程严重违反程序,缺乏有效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的结果,就在于根本无视民意和城市规划法规并且这一严重的恶果形成后,大都以“并非恶意”而蒙混过关。因此,将这种“非恶意决策”也纳入监督范围,对其彻底调查并进行问责不仅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需要,也更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进程的,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由之路。(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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