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两人 恶警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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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0:12 重庆时报 |
文山“警察枪击案”在开庭约3月后,7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恶警”陆雄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与此同时,依据该判决,两名受害人的家属共获赔14万余元。与126万的索赔金额相比,两家人都表示没法接受。 昨日上午,他们赶到云法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王惠民,办理了委托上诉的相应手续。他们告诉记者:他们觉得至少要60万(两家各30万)才满意。 2004年11月10日晚9时许,云南文山州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民警陆雄骑着摩托车,带着所长史泽刚途经维末乡政府门口,摩托车挂了正在行走的左维后,双方争执,陆雄打了左维一拳。左维被打后想不通,便邀约蒋善维等找陆雄质问,并打了陆雄,陆雄随后开枪打死了左维和蒋善维,并打伤了前来劝架的缪洪星。 事发后,陆雄被公安机关拘押,乡派出所所长及乡党委书记也已被停职。据《生活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