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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拒付顾客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黄丹彤) 理发店拒绝向顾客提供相关的服务发票是否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读者袁女士昨天向本报投诉了她的遭遇:当天她在位于广州天河城二楼的广东名流发型天河城分店理发,因为她认为该店将她的发型理得一塌糊涂,准备找有关部门投诉,为了得到相关的证据,于是在交款时索取发票,该店竟然以他们只是分店没有发票为由而拒付。

  理发索取相关发票遭拒绝

  记者来到天河城二楼的广东名流发型天河城分店,袁女士告诉记者,她昨天下午3时许来到该店,负责替她剪发的是一名姓蓝的理发师,理发师建议她烫发,她不同意,最后双方一边剪发一边商量。剪了20分钟,理发师取来镜子给她一照,她吓了一跳:头发的后面被剪得很难看。本来她还想让理发师再修剪一下,不料理发师竟说:“如果再剪后你仍然不满意怎么办,我不可能用这么多时间为你一个人服务。”说完很快就让女服务生取下披在袁女士身上的清洁罩,并让她结账。袁女士很生气,为了留下投诉依据,她向收款员索取发票,但对方以理发店没有发票为由拒绝了。

  “在广州有哪一家理发店提供发票?”一该店员工辩解道。一名姓邵的自称是该店策划部的员工向记者强调,因为该理发店才刚刚开了几个月,有关发票手续还没有批下来。因为发票问题,袁女士与该店交涉了一个多小时未果。最后来了一名自称姓郑的“名流”营运经理,表示会尽快解决袁女士的发票问题。当记者昨天下午5时15分离开该理发店时,袁女士仍未拿到相应的服务发票。

  律师:拒付发票触犯法律

  对此,广东法制胜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明确指出,理发店拒不出具发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发票管理法》,是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理发店拒不向客户出具发票,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理发店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发票管理法》第20条关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理发店采取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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