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行为成立 建议减轻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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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1:5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姜恒通讯员倪志华 宁波晚报讯宁波大学朱同学因不服学校认定其考试作弊、并给予记过处分的决定,向该校学生事务申诉委员会要求召开听证会,本报3月17日曾报道了此事。记者昨天获悉,这起“校园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4月6日下午,校学生事务申诉委员会再次召开听证会,并以无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此案件作出最后决定。以过三分之二的委员投票认为应把该同学的行为定性为作弊,同时,委员们又认为,该同学在“一页开卷”考中的作弊行为与闭卷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行为相比,其行为后果相对较轻,因此建议对该同学由记过处分减轻为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