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巩的事,亲友应该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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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2:0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陈洛 看了4月7日《宁波晚报》时评版“杂事杂谈”中的《冯巩的事,还是让法律说话》,心中不免产生几分疑虑。 “实事”要“求是”,而法律就是维护“实事求是”的一种工具,一种手段。冯巩被人性敲诈,事件内容就是他有没有进行这种“不正当两性关系”,这显然与平常事件不同。遇到这种事情,哥们兄弟用自己的观点来判断自己所认识的人,有什么不对? 碰上冯巩这样的事情,特别是带上了“性”字,周围的人有事没事地都会对你指指点点。名人因为是焦点人物,心理承受能力尚可以,换作心理承受能力差一点的人,可能还没有上法庭他就已经自寻短见了。这种时候最需要的是亲人朋友的支持。 让事实说话,在法官还没有定案之前谁都不是罪犯,谁都是平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