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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檐走壁窃香烟一审被判2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3:40 海峡都市报

  N戴应凯陈维山

  本报讯飞檐走壁,连偷4店,窃得香烟百余条,价值7900多元。前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江西人李某2年徒刑,并罚款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3日凌晨,37岁的李某窜至晋江安海镇海八南路59号后面,爬上屋顶,用刀撬开瓦片,爬进屋内,然后采用攀爬屋内围墙的手段,在这一路段紧挨着59号等4家店内盗得现金991元,以及各种香烟112包和密码箱1只,总计价值8900多元。李某还未来得及脱身,就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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