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酒水进场费挂出80万高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4:51 东南快报

  近日,福州市长乐路的一家酒店欲以80万元的价格进行“酒水进场”招标,结果“流产”。业内人士指出,有关酒店收取酒水进场费已是一项公开的秘密,由进场费应运而生的“酒水进场费”承包,受害的是消费者。

  80万元竞标酒水流产

  所谓“酒水进场招标”,就是酒店将所有酒水、饮料的供货权通过竞价招标的形式包给外界的竞标人,再由竞标者去组织货源。

  参与竞标的鄢先生说,酒店欲将“酒水进场”竞标出去之前,都找一些供货商和其他相关人员沟通,“应当说,如果酒店经营良好,80万元的价格对于一个竞标者而言,会有利润可图。”但是由于市场的行情很难捕捉,因此,一些竞标者私下告诉他等等看。

  供货商从“爷”到“孙”

  福州的酒水进场费始于三四年前。此前,酒水供货商还是“爷”,酒店得捧着供货商,使其店内的酒水供应顺畅。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两者之间的角色发生了绝对转变,目前福州酒水进场费的市场行情是:稍具规模、经营良好的酒店,一种酒水或饮料的进场费约为1000元至3000元不等。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一个酒店所需的酒水、饮料达百余种,以折中费用2000元来计算,一家酒店每年光在这方面的收入就高达数十万元。

  承包者:细分指标转包

  “从某种程度上讲,酒店把酒水承包出去,不仅有利可图,这样酒店还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经营管理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酒店负责人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榕城更多酒店采取的是以承包的形式让出酒水进场这一环节,而非竞标,且承包者往往与酒店的负责人有着很好的关系。

  承包者拿下酒水承包权后,将其细分为白酒、红酒、啤酒、饮料等等,找供货商待价而沽。一位承包者介绍,他花了25万元拿下一个有400多个餐位酒店的承包权,分包出去后,不仅本钱立马回来,还赚了不小的一笔。

  正由于有利可图,目前已经发展到专门有人从事酒店酒水进场承包的生意。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知名酒水厂商去承包酒店的酒水进场权,其主要目的是维护自家品牌的阵地,因为如果被对手包下了酒水进场权,很可能市场空间就会大大缩减。

  记者还从业界人士处了解到,福州一些口碑良好的酒店不愿意将酒水进场承包出去,因为如果承包者的信誉不好,势必影响到酒店声誉。

  酒店:甩手转嫁风险

  “酒水进场承包后,最大的受益者是酒店,它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是一个甩手掌柜的角色。”鄢先生认为,酒店不仅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下线的承包者,而且能保证自己“旱涝保收”,每年都有一笔不菲的收入。

  五一中路一家酒店的副总经理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酒店常常采用“虎头蛇尾”的招式吸引承包者。即开业之时,酒店负责人运用各种关系、手段,邀请各界人士来捧场、造声势,在喧嚣热闹之后,酒店往往经营不善,关门大吉。他说,一些承包者很容易被这种繁荣所迷惑,在交了数十万元的承包费后,血本无归。当然,承包者血本无归,次受害者就是供货商了,因为供货商交给承包者的进场费也就自然而然付诸东流。

  消费者:当冤大头埋单

  消费者在一些酒店常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当你点了某个品牌的酒或饮料后,服务员则满脸笑容地告诉你,“对不起,我们酒店没有这个牌子”,同时极力向你推荐:“我们酒店有××牌的,口感也非常不错,来一点试试?”

  当然,还会碰到这种情况:用餐后,想把剩余的白酒带回家,却往往找不到瓶盖,服务员在旁边微笑着看你,而这瓶盖,十有八九是被她藏起来了。

  在服务员的笑容背后,各环节的高额费用,自然而然地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鄢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一瓶价格十来元的葡萄干红,进入酒店后,价格必须达到50元左右。否则,它的利润产生不了。这其中有层层环节在分割着这个利润:产家、代理商、酒店、业务员、促销员等等。如果酒水进场环节再由酒店承包出去后,那么,这个利润还得再给竞标者一杯羹。

  也正是由于承包者的参与,大多数的酒水销售成本也跟着“水涨船高”。出于成本的考虑,经销商多数以“开瓶费”为诱饵鼓励酒店服务员促销。

  小丁是福州五四路某酒店的服务员,开瓶费占她收下的一大半。中高档红酒的开瓶费一般在一二十元;高档白酒的开瓶费则为30元至60元不等。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进场费产生背后的环节中,消费者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律师:属商业贿赂

  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酒水进场的承包者收取进场费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商业贿赂。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的黄其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酒水进场承包者的经营行为属不法行为,如果承包者在未满承包期内收取进场费就逃之夭夭,其行为在法律上构成的是商业诈骗。(来源:李晖)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