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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4银行加重房贷罚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4:52 东南快报

  本报讯央行执行新的房贷政策,不仅提高房贷利率,房贷逾期罚息的利率也有了变化。记者昨日从厦门各主要银行(建行、中行、工行、农行)了解到,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将承担更多经济损失,但罚息利率调整实际影响并不大。

  据悉,以前罚息利率为0.21‰,逾期罚息=当月所欠本金×0.21‰×拖欠天数。记者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了解到,2005年3月17日(含)之后签约发放的贷款,房贷逾期罚息在借款合同载明的利率上加收50%。3月17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逾期罚息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在执行新的罚息办法。

  尽管房贷逾期罚息加重,但有银行界人士认为,算下来实际金额并不高。比如,某人在银行按5.51%的利率申请了50万元的20年贷款,每月所缴本息3442元,其中本金为2083元,如果他在当月指定还款日后的30天还款,按过去0.21‰的日利率算,罚息为2083×0.21‰×30=13.1元;如果按现在0.23‰日利率算,罚息为2083×0.23‰×30=14.4元,比原先多缴1.3元。(来源:谢永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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