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之子杀人只判死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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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5:00 信息时报 | ||
近日,甘肃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之子王浩铭打死无辜少年崔磊一案在崇信县人民法院宣判,案犯王浩铭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3851元。 路上相撞石头砸死少年 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12月16日19时许,王浩铭与崔磊相遇发生碰撞,崔被撞倒,崔磊随后进入一网吧。 王浩铭心怀不满,在网吧门口等崔磊出来后,以说话为由,将其叫至一麦场内踢打,并持麦场内建筑拆除物中的一水泥块击打崔磊头部,致其倒地昏迷。王浩铭恐其苏醒后告发,又持水泥块在其头面部击打数下后离开现场。 之后,王在该县文化广场遇见熟人,熟人盘问后叫来王浩铭之父王效海,王效海即带人到现场察看后报案,并将被告人王浩铭交由赶到现场的办案民警带回。崔磊因严重脑挫伤出血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王浩铭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从严惩处,但其犯罪后,在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被其父控制报案并交给接警后赶赴现场的公安人员,属自首。 法院宣判后,旁听席上的听众一片愤怒声。情绪激动的旁听者质问:像这样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恶性案件为什么一审只判死缓,不直接判处死刑?群众要求法院对此问题做出答复。 法院审判人员对此表示,他们很同情受害者的家人。如对判决不满,可以通过正当手段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崔磊的父亲崔世峰当庭表示要上诉。 公安局曾想拿万元私了 此前,崔磊的母亲告诉记者,事发后,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及其家人从未来他们家中,向他们表示歉意,好像打死他们儿子是天经地义的。崇信县公安局朱政委曾送来3000元要求了结此事,他们没有答应,次日,朱政委又送来7000元了结此事,并说公安局已经尽力了。崔磊的母亲气愤地说,我们的儿子就这么被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的儿子打死了,他们竟然能想出用10000元了结此事,太可恨了。 崔磊家附近的居民及县城的居民们也向记者列举杀人凶手王浩铭的种种恶行。一名熟悉王浩铭的人告诉记者,王浩铭今年21岁了,是崇信县有名的混混,“他爸爸是公安局的副局长,谁敢惹他?惹他还不是找死!”《兰州晨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