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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5种收费项目调价要过听证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21:14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4月10日电(记者胡国香)从10日开始,黑龙江15种收费项目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必须组织听证,这是这个省第一次确定价格听证项目和范围。

  据介绍,黑龙江省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物价部门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必须组织听证。目录中15项内容分别是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居民管道燃气价格,供热价格,城市供水中的居民用水价格,居民污水处理费,水利工程供水中的农业供水价格,有线电视收费,物业服务收费,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城市公共电、汽车票价,出租车运价,地方铁路客运票价,车辆通行费,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殡葬服务收费。目录还对每项内容的听证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列入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属于省属制定和调整价格的,由省物价局组织听证。其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省物价局可以委托当地物价部门组织听证;属于省授权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负责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市(地)、县物价部门组织听证。未列入目录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物价部门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可以按照目录规定的权限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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