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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联名申诉楼下无照餐馆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3:53 东南早报

  去年7月起,禁止在居民楼下开餐饮店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曾庆光纪荣祥)住在永盛花园居民楼上的居民总算可以不必再忍受油烟熏人之苦了,经过他们多次联名申诉,楼下的3家无照经营的餐饮店昨日被嘉莲工商所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取缔了。

  昨日上午,记者随联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松柏路114号的永盛花园居民楼,只见一排开有8家餐馆,有2家已先行关门了。经查,3家无照经营的是名为“沙县特味小吃”、“留香居套餐店”和“西北拉面馆”。

  工商执法人员指出,他们事先已对这3家店进行了口头告知,并下达了书面通知停业整改,如今已过去10多天了,他们一直还在经营,因此强行将其取缔。

  在现场,一名苏姓居民告诉记者,自他家住进来后,就因餐饮店的油烟弄得一直不敢开门窗,连夏天也没法开着窗,浓浓的油烟非常呛人。为此,这里的住户已多次联名投诉,要政府依法查封。

  记者还在沙县小吃店内看到挂着一张去年8月办理的卫生许可证,但没有营业执照。嘉莲工商所王所长告诉记者,办餐饮店还必须有环保部门的环保评审许可,实际上像这样开在居民楼下的餐饮店是不可能通过环保评审的,因为去年厦门市政府颁布的环保条例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居民楼下开餐饮店。

  他还说,一些经营者获悉后,悄悄将店盘给他人,继续开餐饮,就这样工商部门检查一次,就转让一次,这是造成屡查不止局面的原因,所以工商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封存。

  当记者问到其他3家怎么能办到营业执照时,王所长说,那是去年7月1日以前凭环保部门的环评承诺书办的,对这些店也不是不管,其环保评审承诺有一定期限,到期拿不到环评书,工商部门将依法收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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