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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16年 终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4:0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张成伍张超)如今已到古稀之年的朱克新,16年前因冲动持刀杀人,后一直潜逃在外,终于在2004年被捉归案。日前,朱克新已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朱克新是砀山葛集镇农民。1988年夏因猜疑与江苏丰县李楼村村民季某某结怨,朱克新的长子朱高增当年曾持刀向季某某背部捅了一刀,幸未酿出人命。同年11月份的一天,朱克新和儿子朱高增、朱顺增在葛集朱兰店村一个十字路口截住季某某的胞弟季文更,朱高增用尖刀捅季文更的后背,朱顺增也持刀与朱高增一起朝季的身上连刺数刀。季倒地后,三人接着又朝季的身上乱捅,致季当场死亡。

  案件发生后,朱顺增畏罪潜逃,朱高增已被判刑。朱克新畏罪潜逃16年后被捉。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克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克新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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