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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被谎报为坟地和未利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01 中国青年报

  核心提示

  中国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因为基本农田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命根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管谁动一分基本农田,都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但在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陈瑶湖镇,镇政府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竟将上百亩耕地(其中80%为基本农田)谎报为坟地和未利用地,并获得县政府的审批。上级检查组接到举报后两次来到当地调查,该镇都蒙混过关。本报记者反复深入调查,终于弄清了地方政府弄虚作假的真相。令人深思的是,连记者都能调查清楚的问题,有关部门为何却屡屡被蒙骗?

  本报合肥4月10日电

  面对推土机一步步向他们的“命根子”推进,农民的心在哭泣

  2004年4月的一天,就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下发之际,位于合铜公路(合肥至铜陵)边的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陈瑶湖镇响起了推土机的轰鸣声。面对当地百姓的坚决反对,该镇镇政府强行用推土机推掉了与镇政府距离最近的前河村100多亩耕地的耕作层,切断了这些农田的水利灌溉渠道,并将土地开发权悄悄转让给了当地承包商。

  许多农民家已经育好的秧苗烂在水中。一名老大爷说:“这可是50年没有淹过的好地,现在全没有啦!”他想不通,种粮的人为啥还要花钱买粮。

  村民谢小荣家中有4口人,女儿上小学四年级,儿子上小学二年级,全家人的经济来源是夫妇俩在江苏省常熟市打工的收入,一年七八千元。在没有征地前,家里的两亩多地由孩子的爷爷奶奶耕种,一年的口粮不成问题,打工挣来的钱供日常生活和孩子上学,还能有三四千元的存款。征地后,要用打工挣来的钱给他们买粮油。

  前河村三棵树村民组周桂英家11口人原来只有0.5亩耕地,家人看护了4天后,被推土机铲平,目前已无田可种;村民陆小佬家7口人有耕地2.2亩,当推土机强行推平时,她站在秧田中间以身体抗争,但最后被逼无奈放弃。

  一些村干部威胁村民:谁反抗,就逮谁去坐牢。

  2004年8月初的一天,镇里、村里的五六名干部来到村民邓老虎和汪全发家,要求他们领取占地补偿款,在遭到拒绝后,一名村干部威胁说:对钉子户,我们要用黑道上的人干掉他。

  当地的老百姓不认镇政府补偿的那点“小恩小惠”。为了自己的生存权利,面对镇、村干部的威逼利诱,绝大多数人拒绝领取补偿款,并坚持不懈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事情真相。

  举报信落到陈瑶湖镇政府领导的手上

  对34岁的谢举德来说,今年春节是苦涩的。为了躲避可能随时到来的灾祸,他被迫带着妻儿背井离乡,到了祖国最南方的一个陌生城市。

  此前,他的生活平静幸福。在枞阳县陈瑶湖镇镇政府的对面,经过10年的积累,他拥有一个每年能赚七八万元的饭店。

  自己的腰包鼓了,没有让军人出身、性格耿直的谢举德忘记帮助别人。2004年5月25日,喜欢舞文弄墨的他,看到土地被侵占的乡亲十分无助,经过一番调查,便帮他们写了一封举报信,直接递给上级有关部门。但令谢举德和乡亲们没有想到的是,这封信经层层批转后,竟然又回到了它的出发地,只不过没有再回到群众手中,而是落到了陈瑶湖镇政府领导的手上。

  谢举德曾在镇政府帮过忙,饭店又开在政府大门的对面,镇里的领导对他并不陌生。经过镇里几个头头的多方“会诊”,确认这封举报信是谢举德的手迹。

  谢举德平静的生活从此被打破。同年8月4日,一名镇领导找他谈话,希望他“少管别人的闲事,不要给政府添麻烦”。

  同年10月初,一名镇党委委员找他谈话,希望他不要参与上访,并告诫他,再闹下去,会很不安全,并称“有人要下你的胳膊”。

  同年11月底,这名镇党委委员再次找谢,告诫:有人要把你的房子炸掉。

  同年12月6日晚8时,谢家门口突然来了10个人,五六个人守在门外,其他人强行闯入,砸碎大门玻璃、餐桌、饭店吧台和酒柜里陈列的好酒,行凶约10分钟后乘两部出租车扬长而去。

  次日凌晨4时,谢家刚换好的大门玻璃再次被砸,二楼的玻璃也被砸。

  行凶的人与谢无怨无仇,但他们传递的信息是:是你的“仇人”出钱让我们干的。所谓谢的仇人,全是因为举报信泄密而得知消息的几名地方上有势力的开发商。

  从2004年12月9日开始,谢写的举报信中所提到的几名参与土地开发的开发商纷纷找上门来,谩骂、滋事。

  2004年12月11日大白天,五六个大汉带着长把砍刀冲进来。谢举德早有防备,拿起自家店里的菜刀奋起反击,多亏谢家离派出所近,谢躲进了派出所。当晚,谢趁着月黑风高,一路狂奔到了合肥。从那时到现在的近5个月时间,除了为记者采访引路到该镇附近,他再也不敢回到家乡。

  枞阳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陈瑶湖镇偷梁换柱糊弄上级调查组

  2004年5月下旬和8月上旬,上级调查组两次来到陈瑶湖镇调查。

  据记者调查,枞阳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陈瑶湖镇糊弄上级检查的手段是“巧妙”的。

  一是偷梁换柱,混淆所侵占土地的性质。镇里上报征用的是荒地,绕开了国法限定的“基本农田”,并在前河村路春村民组一带的荒坟、荒地取景照相,应付检查。

  二是浑水摸鱼,模糊征用土地的用途。县里唱的“双簧”的基调是征地用于修路,即冠冕堂皇的用于“公益事业”,并非用于房地产开发。而镇里的实际操作结果却是在开发地修路宽为25米,但在路两边延伸的宽度却有30米,这正是“醉翁之意”———门面房开发。

  镇领导向记者展示的一张规划图显示:征用的100亩土地属于“未利用地”。但记者在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看到的相关资料图显示:其中80%是基本农田

  今年1月27日,记者就此事第一次来到陈瑶湖镇暗访。踩着泥泞的路在乡村寻访近3个小时,聚拢来反映情况的群众越来越多。但没想到,记者因此引起镇政府的注意。几名镇干部在一番盯梢之后,强行中止了记者的采访,并威胁要将“不明身份”的记者送到当地派出所。

  无奈之下,记者被五六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包夹着,送进了镇政府大院,与镇党委书记章某面对面。

  镇里展示了他们自称是从上级土地部门复制的《陈瑶湖镇1996~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这张图上显示:征用的100亩土地全部位于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据该镇领导介绍,该地属于早已列入规划但一直没有开发的“未利用地”,只是老百姓不知情而已。镇党委书记章某信誓旦旦地对记者说,请放心,我们绝不敢违背国法。

  记者在陈瑶湖的暗访被迫中止。为了记者采访“方便”,镇上安排了一辆专车送记者返回合肥。

  1月31日,记者不死心地悄悄来到枞阳县国土资源局。下午4时,该局一名办公室负责人便说领导已经下班了,明天再来。

  2月1日一大早,当记者再次来到该局时,却意外地发现陈瑶湖镇党委书记章某和镇土地管理所的一名负责人坐在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办公室,恭候记者的到来。记者一下子明白过来:昨日中了“缓兵之计”。

  采访结果可想而知:该局领导“证实”了陈瑶湖镇向记者出示的土地规划图的“真实性”,并再三强调,这张图是从该局的电脑中直接拷贝的,省、市、县的图纸都是一致的,没有二样。

  一名办事员还煞有介事地向记者普及常识:“电脑里画好的图,谁想改也改不了。”

  从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的文件中可以看到,一宗3.2万平方米耕地(约48亩———记者注)被镇政府申报为圩湖区多坟地及未利用地,2004年4月30日由枞阳县政府审批;另一宗3.5万平方米的耕地(约52亩———记者注)被申报为农民集体未利用地,2004年9月7日经枞阳县政府审批。

  陈瑶湖镇领导在热情招待了记者一顿午饭后,继续安排专车将记者从饭店门口直接送回合肥。

  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记者带着满脑子的狐疑继续追踪,来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目标很明确:求证那张图纸的真实性。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让记者查看最原始的《土地利用规划档案资料》。这些资料图具体到该市的每一个乡镇,每张图约4平方米大小,基本农田、耕地、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一目了然。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县、镇领导们信誓旦旦言犹在耳边,但眼前所见的事实却不可动摇:经过记者的仔细对照,被侵占的100亩土地中,80%是标注为深黄色的“基本农田”,但在县、镇那里却被篡改成了已规划的建设用地,用来糊弄记者。另外20%也是必须经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才能改变用途的耕地。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996年规划至今,枞阳全县包括陈瑶湖镇基本农田的范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整,该局也从来没有接到枞阳县要求改动规划的请求。

  铁证如山。

  县政府下文件,提成28%的土地出让金

  顶风占地的背后是巨大的、唾手可得的利益。

  据知情者透露,根据镇政府出售门面房地皮的价格(每35平方米价格2.58万元,每亩地约666平方米),镇上一亩地平均获利在30万元~60万元之间。这100亩良田的获利就在3000万元~6000万元之间(根据陈瑶湖镇自己的规划,部分土地用于建设门面房之间的道路)。

  枞阳县枞政办2003年30号文件(枞阳县政府办公室2003年5月1日发)规定:县政府可得土地出让金的28%,剩下72%返还乡镇和县国土资源局。具体到陈瑶湖镇,被占土地的前河村村委会可得提成每亩400元,村干部每人可免费得到两间门面房地皮。一旦开发成功,除了老百姓利益受损之外,各方皆大欢喜。

  记者采访时,推掉良田的推土机还在随时待命。镇党委书记章某说,我们在等着国家的政策一解冻,就动工,我们想发展。

  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由国务院批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的内容。要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突破……切实纠正擅自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行为;摸清基本农田现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责任,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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