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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政务公开不准确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4月10日电 记者王慧敏报道:拿政务公开走过场,在乌鲁木齐将行不通了。该市日前出台条例规定:市各级行政机关如果未公开或者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济损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乌鲁木齐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府预算,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及其有关重要事项,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和重大经济贸易活动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和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信息等12项内容。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政务信息可在政府网站、政府专刊、政务通报会、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触摸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1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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