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管理办法推迟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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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由于征集到的市民意见中大多数持反对态度,在2004年初就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日前被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退回有关部门作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同时,法制办今年也将对此进行专题立法调研。据悉,由于市民质疑和反对使一部政府规章推迟出台,这在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中还是第一次。 据介绍,2004年3月1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开始上网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令起草者始料未及的是,该《办法》草案在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公布后,光网上提意见的人就多达246人次,其中多数是反对和质疑,主要是针对草案中关于登记备案、治安责任、指导租金的规定。 对草案中出租房屋者要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有人认为草案的规定有“越权”的嫌疑:“出租房屋实际是物权人对物权的处置,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地方法规无权要求备案。” 对草案要求“出租人、被委托人应当承担治安责任”,公众反应更为强烈,有的网民提出:“维护社会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不应转嫁给本应受保护的百姓。” 对“房屋的租金由租赁当事人参照房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协商确定”的规定,有的网友提出疑问:“房屋租金应由双方自行商定,它受‘民法’和‘合同法’保护和调整,房屋管理部门根据什么法律要求当事人参照它的指导租金?” 市政府法制办在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的同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认识到其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退回有关部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市政府法制办今年也将对此进行专题立法调研。 “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有效增强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了立法工作质量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立法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有了机制上的保障。”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 据悉,2004年,北京市法制办通过网站共公布了16项草案,共有2967人次通过网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共接听电话612个,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18次、论证会35次、专家咨询会29次,邀请到有关专家学者169人次,征集到相关意见1521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仅通过网络发表意见的就有2003人次,是目前北京市征求意见最多的一部地方法规。根据公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实习司机只准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和“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责任分担”等问题,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分析,在修改该草案时充分采纳了市民的意见。 市民对《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所提的许多意见,法制办也做了合理的吸收与采纳,如,关于被遗弃、被没收和无主动物由政府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收容处理工作的建议;又如,关于加强对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的管理的建议;还如,取消了原规定的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种用动物或者种用动物的卵、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应当将引进动物的品种、数量、产地事先报所在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的条款等等。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1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