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空间才有和谐人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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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6:25 大众日报 |
在前段时间的“和谐人居”研讨活动中,有人认为和谐社区应关注弱势群体,这样“可使人感到公平、正义和关怀”。我觉得这个“公平、正义和关怀”的提法正是“和谐人居”题中应有之义。道理很简单:一个没有公平、正义与关怀的社区即便在表面上和谐安宁,也必然是掩盖着矛盾。 如果把目前中国城市人居的状况分为小区与非小区两大类的话,围墙和保安就成为了一种社区中的隔离鸿沟。即便应该承认从目前的社会现实来看,这种小区模式是合理的、必须的,我们恐怕也无法把它看做是社会人居的和谐理想。当高档、豪华的小区与社会中下水平的非小区居住环境的距离越来越大的时候,社会整体和谐的问题就越值得关注。因为有距离就有防范,有防范就必然产生隔离的鸿沟。一个社会如果光有小区内的“和谐”,那不是真正的和谐人居。问题就回到了全社会的公共安全与和谐。 现在一些城市的许多楼盘越来越高档,一方面固然是物质文明的进步,也必然会在精神文化上对提高人的素质产生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不可忽略的是其中所具有的炫耀消费的性质。居住空间的炫耀性消费最大的特征有三点:滥用资源、经济实力的炫耀和失去生活的真实性,其结果不是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一个平等的、自由的、质朴的交流空间,而是产生一个混杂虚荣与嫉妒、傲慢与偏见的精神世界。 和谐的人居既是质朴的、平等的,同时也是最大可能地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的。而在目前我们的人居生活空间中,精神性的因素仍然在很多方面受到了忽略。别的先不说,就连社区中的公共图书馆等非商业场所都十分欠缺。克服人与人之间的疏离、隔绝、冷漠,精神性的因素及其相关的公共设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在社区中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种精神空间,如果我们拥有的家不仅仅是财产所有权意义上的房产,而更是包容了我们的经历、追求和精神性慰藉的家,那么我们的人居环境才会是真正和谐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