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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人苦盼“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6:43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4月10日报道 记者 雍坚 实习生 相启申

  虽然时间过去已经一年多了,不幸遭遇车祸的张洪仁仍未痊愈。由于肇事方拒不依法予以赔偿,张洪仁只能躺在床上望着早已生效的判决书发呆。一年来,家里已是债台高筑,可他的伤还需要治疗,女儿又正在上学,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极端困顿。还要不要继续打官司,再打官司到哪里去借钱?张洪仁在苦闷中盼望着“法律援助”。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济南市历城区全福街道小辛社区29号张洪仁的家中。刚推开门,躺在床上的他便拉着记者的手泣不成声:“我现在连死的念头都有,这个家被我拖累得已经没法过了。”

  据了解,去年3月24日,历城区唐王镇张某骑摩托车与张洪仁骑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洪仁左腿粉碎性骨折及左腿股骨缺损。经历城区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因未遵循右侧行驶原则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肇事方拒不赔偿,尚在疗伤的张洪仁于去年6月28日将张某告上法庭,历城区人民法院于去年10月27日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某赔偿张洪仁医疗费、误工费等8项费用计28739.5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40元。在张洪仁的苦苦等待中,张某仍是拒不赔偿。今年3月12日,张洪仁只好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请求强制执行。可前不久案件执行法官来电说,已找不到肇事者张某,希望提供线索。这让病榻上的张洪仁陷入了绝望:“要是我能动,我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找到肇事者,可我现在连床都下不了。”

  据了解,张洪仁在起诉后的继续治疗中又花去了四五万元,按道理,这笔钱也应该由肇事者承担。“第一笔钱还没讨回一分,如果再打官司追讨后期治疗费,诉讼、请律师还要花钱,我们就是砸锅卖铁也凑不起来呀!”张洪仁的妻子曾庆秀哭着说。据了解,居委会发给张洪仁和曾庆秀的补助费是每人每月120元,女儿未满18岁不领取补助,原来一家三口都指望着张洪仁在外打工过活。张洪仁出事后,全家每月的总收入降为240元,为了生存,曾庆秀现在每天都出去帮人家种菜,一天有10元钱的收入。可这点钱,远不够张洪仁的日常治疗费。张洪仁的女儿今年夏天就要初中毕业了,虽然她在班里的成绩数一数二,升高中应该没问题。可按目前的家境,即便是考上了高中,等待她的恐怕也只有辍学……

  (本栏目与山东广播“宝贝时间·爱心大搜索”栏目实行媒体联动,敬请关注调频FM105,时间4月11日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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