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8出口加工区恢复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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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28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获悉,经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过清理整顿后上报保留的开发区资料和图件审核,江苏又有8个出口加工区符合清理整顿要求,通过审核,可以恢复土地供应。这8个出口加工区分别是:南京出口加工区及南区、镇江出口加工区、无锡出口加工区、昆山出口加工区、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及B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通出口加工区、连云港出口加工区。(路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