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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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43 重庆时报 |
据新华社电 昨日,国务院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此发表了谈话。 该发言人说,4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国务院呈送了报告,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以明确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为原行政长官的剩余任期。国务院研究认为,明确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关系到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的正确实施,关系到香港特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顺利产生和此后中央人民政府对行政长官的任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进行解释是完全必要的。昨天,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0日发表声明,欢迎国务院接纳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报告和建议,并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就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这位发言人说,特区政府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绝对不会影响“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绝对无损香港赖以成功的法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