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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换”13春秋 帮教5000浪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05 南方日报

  “金不换”13春秋 帮教5000浪子

  被帮教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仅0.1

  %本报讯 (记者/谭亦芳 实习生/周芳通讯员/苏健邬耀广)以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为主旨的羊城“金不换”工程,自1992年创建至今,已帮教未成年犯罪人员5000多人次,其中5名重返学校后还考上了大学,全市被帮教的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仅为0.1%。近日,该工程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这也是我省获得该奖项的唯一项目。

  羊城“金不换工程”全称是“广州市社会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金不换工程”,其名称取意于古语“浪子回头金不换”。该工程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起,联合了广州市司法机关、教育部门、新闻机构、社会团体等11家单位,于1992年8月正式启动,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成为首个试点单位。

  据该工程创始人之一、原团市委研究室主任丁红都介绍,创建羊城“金不换工程”旨在降低居高不下的青少年犯罪率,减少未成年犯罪人员服刑释放后的高“回头率”。

  围绕着这一宗旨,13年来,“金不换工程”先后组织少年法庭,成立未成年犯罪合议庭,建立健全特邀陪审员制度,成立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开通羊城青年热线,开展广州市行为偏常(边缘)青少年调研课题,创办羊城“金不换工程”更新园,建立“金不换爱心帮教室”、法律援助支援服务队以及“广州犯罪少年矫治中心”等;同时开展了一系列“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等法制宣传活动,包括在市37中学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在各大中小学校举办模拟法庭以及在主要社区、街道举办普法图片展、法律咨询等。

  “金不换工程”实施至今,已逐步形成了审判、矫治、预防三大功能体系,即以创新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制度为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一套规范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体系;针对刑释解教和缓刑、假释、暂缓判决少年为主体,构建跟踪、帮教和提供技能培训的矫治体系;针对在校学生和边缘犯罪少年,创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咨询和辅导融为一体的预防系统。

  个案解读

  个案一

  缓刑少年犯参观少管所

  “我不可以再行差踏错了”

  “我又见到了高墙!”4月7日,梳着新潮发型的李强(化名)一走进省少管所,就倒吸一口凉气,同时又觉得万分幸运:要不是有“金不换”工程,他起码得在这高墙内呆上个两三年;而现在,他是一名高一学生,正憧憬着大学生活。

  两年前,当时还未满17岁的李强逞江湖意气,伙同数人围殴一朋友的情敌,致被害人死亡。李强于案发后第三天被羁押,随后被逮捕。提起曾在看守所里呆了整整一年,李强脸上掠过几丝惊恐:“那里的墙比这里的还高……我在那一年里,经历了许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明白自由是多么宝贵……”

  由于未满18周岁,且在作案过程中对主犯曾有阻止行为,也由于有了“金不换”工程健全的帮教网络,李强最终被轻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缓期考察期内,两名帮教人员隔三岔五就约李强聊天,而这次到省少管所,也是帮教内容之一。在少管所,李强被深深震撼了:“我今天看到、听到的一切,都帮助我一再一再地下决心:我要好好做人,不可以再行差踏错了!”

  解读

  2004年,广州市、区两级法院对1584名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缓刑、免于刑事处罚就有1454人。对此,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之所以敢大胆地使用从轻处罚,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帮教体系的日益完善,因为‘金不换’工程令我们相信,好好拉一把、帮一把,大部分的少年浪子是可以回头的。”

  个案解读

  个案二

  连续3年跟踪帮教

  “他考上大学时我真开心”

  胡小玲在一家房屋鉴定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她同时也是广州市中院特邀的一名“老资格”的人民陪审员,7年来共帮教70多个失足少年,其中2人考上大学,无一重新犯罪。一讲起“杰仔考大学”的故事,胡小玲就喜上眉梢。

  3年前,时年17岁的杰仔因抢手机一审被判刑两年6个月。后在胡小玲的开导下,情绪低落的杰仔渐渐醒悟,并请求爸妈送课本给他自学。后来,二审令杰仔获得了缓刑3年的处理。杰仔强烈要求回原校上学,不料学校怕他带坏周围学生,影响升学率,死活不肯再收他。

  为了让阿杰如愿,胡小玲接二连三地去学校找校长、教导主任、老师。最后,校方终于答应以“编外生”名义收下阿杰。在此后的两三年间,胡小玲坚持追踪帮教杰仔,“这孩子也争气,刻苦加上天赋,他果真考上广州某大学一热门专业。他打电话告诉我好消息的那一天,我真是好开心啊!”

  解读

  在“金不换工程”中,特邀陪审员队伍是开展矫治、帮教工作的生力军,他们承担着对少年缓刑犯追踪帮教的重要责任。每一名帮教对象通常都有两名特邀陪审员帮教。据了解,特邀陪审员制度在广州实施13年后,共有近900名特邀陪审员参加庭审,2260人次参与帮教,共帮教2745人,其中5名被帮教少年重返校园后考上大学。

  个案解读

  个案三

  昔日抢劫他人 今朝勇捉劫匪

  “我曾经做错了事,但不代表我一辈子都会做错事。”曾经犯罪被判缓刑的苏某这样说。

  据了解,未成年犯苏某曾因抢劫被判缓刑。缓刑期间,广州犯罪少年矫治中心向苏某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心理咨询,特邀陪审员悉心矫正其不良行为,苏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天,他突然听到有人高喊:“打劫!”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上前制止,面对劫匪凶器毫无惧色,经过搏斗最终与事主一起将歹徒扭送到派出所。

  苏某先后在汽车站、超市等处抓获7名小偷和抢劫犯,其中一次还受了伤。两年前,苏某缓刑刑期满后,如愿找到工作,正在自修大专课程。

  解读

  据统计,全市被帮教的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仅为0.1%,而像苏某这样,由街边小混子转变成见义勇为先进少年的也为数不少。专家指出,青少年犯罪多数是事先无确定的作案目标,常常是感情冲动作案;而且在案发后又表现得悔恨不已,有十分强烈的从善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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