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皮包公司”行骗获刑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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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08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董巍通讯员李学兵)设立“皮包公司”,以公司为幌子与他人签订“空头”合同,之后开具空头支票,还帮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这个诈骗犯被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张顺康在1993年就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在2002年又诈骗上海某厂价值20多万余元的毛巾。 在2003年8月,张顺康和刘兴宏注册成立了上海双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由刘兴宏担任法定代表人,张顺康为实际经营人。张顺康以购买塑料自来水管材为名找到苏州一家管业公司,以双瑞公司的名义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协议。该管业公司竟将总额为22.7万余元的塑料自来水管材交给张。张拿货后只付了一张面额为2万元的支票,当管业公司意识到受骗去找张顺康时,他已不知去向。 之后,利用同样的手段,张顺康又伙同他人骗过月饼、“小灵童”牌电动自行车,大的物品则诈骗价值439000余元的螺纹钢和线材。从去年1月起,双瑞公司在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张顺康先后为多家公司开具数十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达7万元左右。 法院审理认为,张顺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犯伙同他人以各种手段诈骗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四罪并罚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