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退款起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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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0:25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通讯员沈淑芹盛秦岭)明明承诺说无效退款,但消费者真的拿着无效的产品来退款时,商家却变了卦。9日,周村一无德商家因不诚信被消费者“告”到消协。 春节前,周村区的刘老汉在街上偶然见到某药物治疗仪的宣传广告,上面承诺说,试用40天如无效可退款,仅扣除100元的折旧费。刘老汉见只扣100元感觉很合算,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买了一台。用了40多天后觉得没起到什么效果,便到该治疗仪在周村的销售处要求退款。没想到,销售人员却扣了他150元钱。刘老汉问商家怎么不践诺,商家却辩解称,这多出来的50元是扣除已使用药袋的费用,双方发生纠纷。4月9日,刘老汉一怒之下,将其投诉到了周村区消协。 消协调解后,当天,商家把50元钱退给了刘老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