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捞百万一审判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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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0: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检察日报》报道,山东威海市财政局国库科原科长冯泮忠捞了百万元,一审只判缓刑,免受“牢狱之苦”。当地检察院一怒抗诉,此人二审被判刑10年。 2004年3月,冯泮忠涉嫌贪污罪被捕。检察机关查实,2001年12月至2002年10月,冯泮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人民币34.8万余元;有124.6万余元人民币、4327.59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04年11月2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冯泮忠犯贪污罪、诈骗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有自首情节,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一审宣判后,当地检察院认为此案量刑畸轻,被告并未主动投案,提出抗诉。近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冯泮忠判刑10年;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和其他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