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03年7月江苏省开始试行规划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1:42 扬子晚报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首开全国先河,在13个省辖市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各县级市也将参照试行。

  2003年7月我省开始试行规划公示制度以来,各省辖市陆续将各层次的城市规划项目,通过固定场所、新闻媒体、网站和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这一方式,不但能够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形成专家论证、群众建议、媒体监督的公开、民主机制,避免非科学因素
的干扰,而且能够大大减少工程“增高、长胖、移位”等违规现象,有效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即将全面推行的这一制度,提出了更规范的操作标准,明确要求各地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监察监督、管理政务等各个方面均必须进行公示。其中既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反映城市发展方向的宏观规划,也包括居住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详细规划。像“居住建筑周边的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必须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说明和图纸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方式除了固定的公示场所、新闻媒体、网站等以外,必要时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栏(牌),通过与原有合法居住建筑物日照、通风、交通、环境等的公示,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作者:顾新东唐悦 来源:新华日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