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部门公布创建文明考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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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3:3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宁炜 实习生 胡志凡 通讯员颜鹏志)近日,运管部门向车站、公交、出租车企业下发了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让从业人员了解考评标准。 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在重点考评的23个窗口单位中,道路客运占了3席:车站、公交、出租车。 为了让窗口的从业人员有的放矢,运管部门下发了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明确了各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内容指标。 公交车上要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公交车站站牌要完好,用字注音规范;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车身内外保持清洁;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出租车上要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东西;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排队购票,秩序良好,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