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政策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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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21:47 红网 |
红网长沙4月11日讯(记者 刘怡斌)湖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政策今天正式出台。 据悉,今年高考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7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这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科目设置方案见附件)。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5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为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高考对口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不得跨类招生。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五市州的上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时,可适当降分(本科不超过20分,专科不超过30分)投档。 此外,参加全省职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可加20分投档;普通中专(含中师)应届毕业生,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者,可加10分投档;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享受其他优惠加分(降分)的办法,比照《湖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招生录取优惠加分(或照顾降分)有关政策执行。(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