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不能靠互联网“现形”(华南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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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1:0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李坚 据报道,从今年8月1日起,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实行全国联网,并相应建立流浪人员的相关服务档案。届时,各地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只需一点鼠标,就能查询出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救助经历。实施全国联网后,那些专门以行骗为生的假乞丐和企图一直在救助站赖着度日的流浪乞讨人员将在网上现出“原形”。 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些地方救助站面临着不知如何甄别救助对象的难题,例如一位25岁的重庆男青年,就依靠向各地的救助管理站救助购买车票的方式,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游遍了全国。但即便如此,也没有必要就一定要从制度上寻求一个方案,让那些所谓“假乞丐”现出“原形”,因为一个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人资料只能反映这个人过去的生活经历,而无法反映现在的生活状况,而一个人若有过被救助的经历,同样不能说明该人现在不需要被救济。说穿了,通过查询出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救助经历,去甄别所谓“真假乞丐”,是救助站的主观认定,甚至可以说这种认定带有类似“有罪推定”的思路,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寻求救助者是带有“恶意”的了。 其实即使认定出所谓“假乞丐”,但这个“假乞丐”现在状况仍符合救助条件,根据规定,那么也应该对其加以救助。如此一来,这种认定就变得毫无用处。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而救助站仅因为鉴别出流浪者是所谓“假乞丐”就不施援手,不予救助,显然违反救助条例的制订初衷,显然是极不人道的。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衣食无忧,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到救助站里去寻求救助的。而一个人既然主动到救助站去寻求救助,那么他或许不完全符和救助条件,也应该是生活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相对于政府的救助机构来说,这样的一个人也是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而且这个人肯到救助站来,毕竟还是以牺牲部分人格尊严和目前语境下他人的尊重为代价的。那么一个宽容的社会,容忍至少在目前情况下对主流社会不构成安全、法律、道德威胁的另一类小群体,无条件地帮助他们,应该是显示了社会的宽容与正义。因为一个完善社会的宽容与正义,往往就体现在能否宽容善待一些有别于大多数生活理念的少数人群体。因此在被救助者不破坏社会文明,不影响社会安全,不打搅人们生活安宁的话,我们的社会不妨对他们宽容一些。 就此而言,救助站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时,对其身份甄别也宽松一些吧。 《华南新闻》 (2005年04月1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