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突破300亿之谜(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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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1:09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10年来,深圳市地税局组织的税收收入长期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去年收入规模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达到331.33亿元,同比增长16.23%,增收46.28亿元,仅增收额就超过机构分设之初1994年税收收入总额。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税收各税种收入规模协调递增,税种收入结构渐趋合理,流转税、所得税“双主体”税种地位日趋明确,小税种收入显著增长。 主体税挑大梁,个人所得税保持超常规发展速度,流转税与所得税的结构趋于协调 1995年—2004年营业税收入从25.28亿元递增到139.11亿元,年平均增长20.86%,10年累计组织营业税770.52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平均为45.28%。10年来,营业税收入规模逐年递增,相对于其它税种而言,各年增幅波动较小,营业税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40%以上,营业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主导作用仍然没有改变。 1995年—2004年深圳企业所得税从13.9亿元递增到94.72亿元,年平均增长23.77%,10年累计组织企业所得税507.11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平均为29.8%。一方面企业所得税的增长速度超过税收总收入的增长速度,充分反映深圳市企业效益和竞争能力得到较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额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的具体体现,符合“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转变的总体趋势。另一方面,10年来企业所得税占总收入的比重处于总体上升的趋势,说明企业所得税的调节力度不断增强,对税收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10年间深圳内资企业所得税构成格局发生的重大变化,其中: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所得税退出“主角”的位置不再起到支配性作用,股份制(含国有控股或参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所得税成为收入的“大头”,并以迅猛的增长态势成为增收“亮点”。据统计,2004年上述非公有经济企业所得税占内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比重达到80%,比1996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近5年私营企业所得税平均增幅达到61.54%,股份制及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平均增幅达到38.75%。 新税制实施以来,深圳个人所得税一直保持了超常的发展速度。从1995年的5.44亿元递增到2004年的75.46亿元,10年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合计313.81亿元,年平均增长33.94%,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平均为18.44%,成为总收入中增长速度最快、增收潜力最大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的快速扩大,离不开深圳市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离不开国民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离不开税收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不断调整和改进。 2004年深圳市地税局流转税和所得税收入合计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93.35%,其中: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1.98%,比1995年下降17.18个百分点;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1.36%,比1995年上升16.8个百分点。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大小比例关系在10年内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作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在税收收入结构中更趋于协调,特别是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带来资源的跨国流动的加快,微观经济实体效益提高,居民个人跨国收入以及非居民个人的本国所得快速增加。 小税种普遍增长,增收稳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日益凸显 深圳市小税种收入的增长也不可忽视,成为收入增长的亮点。1995年—2004年深圳地税局小税种(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收入合计102.08亿元,年平均增长22.63%,超过总体税收收入的平均增幅。主要特点:一是增长波动小,增速稳定,特别是从1999年起,小税种的合计增幅均保持在18%—28%之间,基本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二是各税种普遍增长,10年间城建税平均增幅为29.92%;印花税平均增幅为26.01%;车船税平均增幅为15.41%;房产税平均增幅为23.59%;三是对地方政府财政贡献作用日渐凸显,2002年所得税分享体制实施后,地方政府分享税收增量部分逐年下降,市区为保证本级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均加大了对地方小税种的扶持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地方小税种收入的增长,化解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数压力,小税种在地方级收入总额中所占的份额逐年提高,对地方财政贡献、支持力度加大,2004年小税种占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85%,比2002年上升1.6个百分点。 全市初步形成了“南软北硬”、“南高北重”、“东西两翼旅游港口”的产业分工布局,各辖区税收发展也呈现相应的产业特色 深圳市在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科技立市、产业适度重型化的战略,“南软北硬”、“南高北重”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各区抓住机遇,强化优势产业的领先地位,经济发展各具特色,各区税收也形成了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从收入规模来看,来自于特区内4个区的收入占绝对优势,税收收入总量不断扩大,占全市总收入的比重下降,但仍占主导地位,但来自于特区外两个区的收入增速加快,所占比重持续上升。2004年来自于特区内、外的税收收入分别达到246.93亿元和84.4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74.52%和25.48%,特区外收入所占比重比1996年上升了8.28个百分点。从增长速度看,1996年至2004年特区内、外税收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19.09%和26.75%,特区外收入增速明显快于特区内。 近年来,各区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辖区经济,南部特区内各区积极引导推动产业转移和升级,向二次开发要空间、要效益,在寸土寸金的黄金宝地集中发展金融、物流、高新技术研发、软件、商贸等,规划建设新型的都市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体现出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和高附加值的“三高”特点。北面特区外各区加快发展制造业,抓紧引进大项目和基础工业项目,承接特区内转移出来的制造业和加工工业,东西两翼利用山海等资源优势集中发展港口经济和旅游经济,全市初步形成了“南软北硬”、“南高北重”、“东西两翼旅游港口”的产业分工布局,各辖区税收发展也呈现相应的产业特色。从2004年各区税收情况看,罗湖、福田两区第三产业提供的税收收入占绝对优势,占本区总收入的比重均达到85%左右,特别是批发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税收收入占本辖区总收入的比重均高于其他各区;而南山、龙岗、宝安三区则依托区内相对完善的工业生产链,大力发展制造业,来自于制造业的税收收入占本区总收入的比重均在29%以上,三区制造业税收收入占全市制造业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0.29%;盐田、南山区分别拥有深圳市东西两大港口,区内交通运输及仓储业税收所占比重分别达到38.18%和8.15%。 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各种类型经济长足发展,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带动了相关税收的持续快速增长 1995—2004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701.55亿元,年平均增幅达到21.86%,从企业类型看,国有经济实现税收收入358.06亿元,集体经济实现税收收入83.39亿元,股份制及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实现税收收入320.75亿元,联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192.17亿元,私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74.53亿元,其他经济实现税收收入62亿元。10年来,深圳市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工作成效明显,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各种类型经济长足发展,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带动了相关税收的持续快速增长。 1995—2004年深圳市地税局组织的税收收入中,内资经济实现税收收入1180.78亿元,年平均增幅为21.13%,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9.39%;涉外经济实现税收收入520.77亿元,年平均增幅为23.61%,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30.61%,内、外资经济税收均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纳税登记户数共计3.91万户,比1995年初的0.31万户增加3.6万户,成为10年来纳税登记户数增加最多的企业类型。1995—2004年混合所有制经济税收收入合计512.92亿元,年均增长46.12%,是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企业类型;10年来混合所有制经济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处于上升态势,2004年为35.03%,比1995年的6.84%提高了28.19个百分点。 10年来,深圳市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截止2004年底共有非公有经济纳税登记户37.91万户,比1995年初的9.1万户增加了28.81万户。反映在税收收入上,1995年—2004年,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收入共计1260.11亿元,年平均增幅为27.97%,占总收入的平均比重达到74.05%,且在发展趋势上,1995—2004年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处于稳定上升的态势。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一些特殊作用。 1995—2004年深圳市地税局组织的税收收入中来自国有经济(不含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税收收入为358.06亿元,占总收入的平均比重为21.04%,所有类型税收收入中,国有经济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始终居于“龙头”地位。近年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以及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向纵深的推进,传统统计口径上的国有经济税收收入增长速度相对缓慢,1995—2004年平均增幅为6.33%,国有经济主体更多地表现为国有控股和参股的形式,国有经济出现了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趋势,促进了混合所有制的形成。 深圳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高新技术、物流、金融三大支柱产业齐头并进,为税收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强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近年来,深圳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实现从“速度深圳”到“效益深圳”的嬗变,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着重发展高新技术、物流及金融三大支柱产业,尤其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及产业结构适度重型化的发展战略,为深圳市工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成效显著,为税收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深圳市工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工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8年的40.1%逐年上升到2004年的55.9%,工业增加值的年均增幅达到24.35%,200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突破3000亿元,工业经济对税收的贡献明显增强。2004年,深圳市地税局来自于制造业的税收收入达到59.05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88.5%,年均增幅达23.53%,占税收总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15.65%上升到17.82%,上升了2.17个百分点,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1.13%。其中2004年来自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收入达到32.55亿元,占制造业税收的55.13%,比2001年增长1.04倍,年均增长26.79%,是推动深圳地税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深圳港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的集装箱枢纽港,2004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366万标箱,跃居全球第4大港口,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1424万人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4。与此相适应,深圳市来自于海、空港口的税收也呈快速增长的势头。2004年,深圳市地税局组织的港口税收达到7.99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1.16倍,年均增长29.37%;来自于航空业的税收收入达1.8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76.5%,年均增长20.84%。2004年,全市来自于交通运输及仓储行业的营业税达10.33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89.17%,年均增长23.67%。 经过多年的发展,深圳已经成为全国金融网点密度最高、门类最齐全的城市之一。但是由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受国家经济政策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央行自1998年开始连续8次降息及深交所曾停发新股等因素对深圳市金融行业的税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金融行业税收一度徘徊不前。2002年来自于金融行业的税收为20亿元,比2001年下降5.32%,2003—2004年,金融行业税收步入稳定增长的时期,增幅分别为12.88%和12.82%,增幅呈现出一定的回升态势。 2001—2003年,深圳房地产税收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达到26.73%,2003年来自于房地产业的税收达到46.12亿元,占深圳地税收入总额的16.18%,对当年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1.59%。2004年,受深圳市商品房竣工面积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减少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业税收增幅明显回落,当年实现税收50.23亿元,增幅仅为8.9%。 《华南新闻》 (2005年04月12日 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