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改线先听市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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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5: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昨日,建设部公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调整线路公布方案广征意见 [条例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的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对照成都] 有关人士说,成都目前调整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时,要上报主管部门,经规划、城建、交管、园林等部门同意,方能进行。“并不是公交公司一家说了算,不过也没有让公众参与决策”。 临时改线提前10天张贴公告 [条例规定] 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对照成都] 有关人士说,成都公交经营者一般会在站台、车上和站牌上,用覆盖或者设立暂时停靠站牌等方式,告知乘客。但有时调整的时间非常匆忙,告示没有充分时间提醒市民。公交公司会尽量将告示时间提前,减少给市民带来的不便。 投诉公交20日内答复投诉人 [条例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投诉。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在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对照成都] 有关人士说,成都市公交系统目前已经向市民公布了公开的投诉举报电话,要求对市民的投诉予以处理并答复。“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作为一条硬杠后,将进一步促进公交服务质量的提高,保障乘客的利益。 站牌涂“癣”最高处3000元罚款 [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不得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不得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凡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将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照成都] 有关人士说,在成都,公交客运服务设施经常受到损坏。比较常见的是公交站牌等设施被偷盗,或者在公交车上、公交站牌上乱涂乱画,以及张贴小广告。对这些不法行为,很难监控,非常让人头疼。现在有了这个办法,打击和处理力度将加强。 记者彭永生何晓东实习生杨静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