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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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7:53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张茧实习生郭晨曦)2005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今天出台,凡是符合条件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4月25日前,有关中学应根据考生意愿,将符合保送条件的毕业生有关材料推介给有关高校。 根据相关政策,保送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省级优秀学生;二是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如下: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2、全国决赛的名称: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三是高中阶段参加下列竞赛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四是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另外,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名单,一律由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8日至13日在省教育考试院“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示。保送生录取审批结束后,录取名单由考生所在中学在校园内醒目处张榜公布一周,全省保送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省级媒体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