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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非出租车装计价器 的士公司可被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8:48 南方日报

  道路客运百日整治行动启动

  给非出租车装计价器

  的士公司可被罚10万

  本报讯 (记者/佘慧萍通讯员/许觉辉杨洁)昨天,深圳交通部门启动了深圳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长途客运班车不进站上下客、城市公交车不按时运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被重点查处。

  据了解,此次深圳市将重点整治公交站场、长途客运、城市公交、的士、非法营运等五方面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期100天,从4月11日至4月17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对照检查,自行整改落实。从4月18日至7月20日是全面整治阶段,按照既定方案,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稽查。7月20日至7月30日,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哪些情况将受罚?

  客运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如果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允许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客运站不按班次定时运行、票价随意变动等行为也将被严肃查处。

  客运班车及旅游包车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将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也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不按要求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和乘客安全带等安全装置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惩罚。

  公交客运

  公交车越线行驶、私自改线、不按站点停靠、二次进站、不按时运行等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严重者将被取消营运资格。

  出租车

  出租车企业在非出租车上擅自安装出租车牌号、顶灯、计价表等标识和设施,假冒出租车的,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外地出租车不按规定的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或者在规定的站场以外配载回程乘客,均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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