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被错拉 死者家属怒讨5万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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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9:25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王骞)殡仪馆来接遗体时,家属发现医院竟已让另一家殡仪馆接走了。虽然家属几经周折找回了遗体,葬礼得以如期举行,可死者家属还是以精神受损为由,将医院及殡仪馆告到了宝山法院,索赔5万元,并要求两名被告登报道歉。昨天,记者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死者家属在诉状中称,去年9月13日清晨,吴女士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原上海第四医院)不幸去世。9月14日上午,宝兴殡仪馆依照家属的约定来接遗体时,却发现遗体不翼而飞。家属从医院处才知道,前天下午宝山殡仪馆已经将遗体接走。 他们认为,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和宝山殡仪馆,未与家属联系就擅自将遗体运走,严重侵犯了死者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让亲属承受了巨大的心理负担,精神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也是受害者。”接到记者的采访电话,宝山殡仪馆办公室的张女士这么表示。 她告诉记者,殡仪馆在9月13日下午3点50分,接到一位自称是死者亲戚的电话,对方要求当天晚上就将遗体运走,第二天上午举行葬礼,并安排好了举行仪式的厅,随后还留下了死者的家庭地址、电话及其他相关资料。因为时间很紧,当天5点多,我们的工作人员加班赶到医院接遗体,在和院方核对死者资料无误后,工作人员在遗体接送单上签上字,然后将遗体接了回来。 “整个接遗体过程,我们完全按照卫生局的规定在操作,而且还一直试图通过对方留下的电话和死者家属取得联系,但那个电话始终没人接。”张女士说,第二天就要举行葬礼,我们却和家属联系不上,这样的情况让我们也非常着急。直到第二天上午,死者家属联系了我们,我们才知道出了麻烦。不过,当天中午,我们就依照家属的要求,将遗体送到了宝兴殡仪馆,而且分文未收。 对此事,医院方目前表示暂不作任何解释。 (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