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检察院以调解化纠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9:29 淄博新闻网 |
张店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运用调解、息诉等方式,妥善处理申诉案件,收到良好效果,受到当事方欢迎。仅2004年,张店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息诉案件13件,调解4件,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各类申诉,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工作中,一是能息诉的案件尽量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避免上访案件的发生。申诉案件一般案情都比较复杂,有些申诉人仅抓住判决的一点失误钻牛角尖,如果单方相信申诉人的申诉,就会被误导。所以办案干警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吃透案情,从而得出正确的判断。二是利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办案干警在办案中注意因势利导,一旦发现当事人有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愿望和要求,便积极跟上工作,促使对方当事人接受调解。三是利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加快办案进程。张店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建议,得到院检委会的支持。虽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不如直接抗诉力度大,从实践看,却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通过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不但因减少了诉讼环节,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因检察建议较抗诉更易于接受,从而促成了案件得到更快更好地解决。 (张新 李长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