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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深异地车也要领黄绿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 刘启达)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交通局获悉,由深圳市环保、公安、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推出的《外地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方案》已正式出台,按该方案要求,从7月1日起,对于行驶在深圳的异地车,要求也将和本地车一样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黄、绿标志,其中黄标车会在相关路段被禁行。

  据介绍,对新车上牌时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一阶段排放限值以上的汽油车,以及第二阶段排放限值以上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分类标志,其他车辆发放黄色环保分类标志。

  由于外地车进入特区内必须经过特区检查站,所以外地车标志发放点可依托特区检查站进行建设。目前,将在同乐特检站、梅观高速公路梅林收费站和龙岗、松岗2个公路收费站设置外地车环保标志发放点,负责外地车绿色标志的发放和换领,梅林机动车尾气复检点主要负责长期驻深外地车辆的标志发放与换领。

  该方案对于标志及发放作了明确规定:标志将设临时和长期两种标志,临时标志的有效期为7天,每年领取临时标志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长期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长期标志申领2006年6月31日前无需检测,此后申领或换标必须到市内任何一家安全性能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凭合格单换领下一个有效期限标志。(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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