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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审判结果暴力上访 恶妇用硫酸泼法官领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2:49 中国新闻网

  因为法院驳回了其长期的无理缠诉,一夫妇竟然共同预谋,将硫酸泼向了法官,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处犯罪嫌疑人周美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犯罪嫌疑人胡信根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周美凤与胡信根系夫妻关系,盐城人。1982年,周美凤与邻居胡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周认为胡某的话是诽谤,遂引发了二人的长期纠纷,后由村、乡两级的调解,纠纷得以平息,但事后,周美凤又多次反悔并进行了上访。1986年,周美凤因为用铁锤将胡某的妻子打伤,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在案件审理中,周提出反诉,要求追究胡某侮辱、诽谤的刑事责任,被两级法院驳回。之后,周美凤与其丈夫胡信根便反复无理缠诉,后经当地政府的大量工作,并在对其生活作了妥善安排,经济上予以适当补助后,终于将这场缠诉平息。

  但是,事隔12年之后,2000年1月,夫妇俩又以同样的事由再次向盐城市中院和省高院申诉上访,提出要求邻居支付27万元赔偿金,省法院经过召开多方的听证会形成了处理意见,但夫妇俩拒不接受,坚持其无理要求,并继续上访。2003年,省法院经过立案复查认为,邻居虽有不当言语,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于2004年5月11日依法驳回申诉。

  夫妇俩对这一判决十分不满,并当场撕毁了驳回通知书,且提出更高的无理要求。随后便一直在省法院无理缠诉,多次拦截信访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和威胁,多次商量报复手段,又多次携带硫酸,扬言要对办案法官进行报复。

  2004年9月24日上午,周美凤、胡信根又到省法院上访,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待后,两人依然表示不满。中午12时许,在省法院来信来访接待室门口附近,周美凤用事先准备的硫酸泼向与此案无关的两名省法院工作人员,致其中一人重伤,面部、颈部等处的损伤已构成四级伤残,另一人轻微伤。

  目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核准了对周美凤的死刑判决,并交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来源:江南时报;作者:殷文静、原玲、娄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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