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年内无“走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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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4:0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游星宇 通讯员高志斌 陈英娜)活跃在广州中心城区的各种“走鬼档”有望在年底彻底清除。昨日召开的全市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工作现场会透露,本月上旬起广州将集中开展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专项行动。市长张广宁表示,整治必须确保年底在中心城区消除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城乡结合部地区基本消除。市领导张桂芳、苏泽群、王晓玲也参加了会议。 领导不作为或调或撤 据了解,当前广州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相当突出。据市工商部门去年上半年的摸查统计,全市有场所或相对固定经营点的无照经营共6万多户,但实际上还远远不止这个数。无证照生产经营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还引发一系列突出的社会问题,危害极大。 据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过多次整治,但每次整治后不久又死灰复燃。对此,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表示,产生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以及部门责任不落实、行政不作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还为无证照生产经营提供便利,甚至从中获利。张桂芳表示,市委、市政府对这次整治行动是下了决心的,对那些不敢负责任、不敢主动作为、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不强的领导干部,该调走的调走,该撤换的撤换。 依法取缔引导经营并重 据了解,此次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专项行动将持续一年时间,涉及工商、质监、卫生、规划、公安、城管等近40个部门,重点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的小作坊、小商铺、小食肆、小娱乐场所等,以及在公共场所乱摆乱卖、占道和流动经营的小摊档。 按照工作方案,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无证照生产经营者,引导其及时补办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拓宽其他渠道,比如由政府统一规划,建立专业市场,引导经营户入室集中经营等。 无证照经营最高可罚50万元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