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尝苦果 深圳4律师贿赂法官被“吊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4:41 新华网 |
新华网深圳4月12日电(记者李南玲)身为法律从业人员却知法犯法,在经办案件过程中贿赂法官,最终自尝苦果。深圳4名执业律师因向法官行贿,经查证属实,被广东省司法厅依法吊销律师执业证。根据《律师法》规定,这4名被“吊牌”的律师将终身被禁止重涉律师行业。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深圳市律师工作会议上获悉,被吊销执业证的4名律师分别是广东友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友、广东伟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喜悦、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濮勇发和广东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坚。广东省司法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这4名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分别贿赂原市中级法院执行庭法官郑海石(已判刑)2万元至15万元不等。 郑海石原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处审判员,一级法官。因涉嫌受贿罪于2003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998年5月至2000年2月,郑海石在深圳中院审判监督庭任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5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8万元;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在深圳中院执行庭任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8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5万元。郑海石收受的143万元贿赂中,有23万元就来自这4名律师的贿赂。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深圳市律师协会去年共受理针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投诉146件。通过调查,发现5家律师事务所和11名律师分别存在私自接案收费、不正当竞争及为当事人服务过程中未尽职尽责等违纪行为,被分别处以“训诫”、“通报批评”等行业处分。 近年来,深圳律师业发展迅猛,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04家,执业律师3100名。当前律师业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些律师缺乏合伙机制,名为合伙,实为“个体户联合体”;一些律师事务所自律性差,管理混乱;一些律师事务所缺乏服务质量跟踪监管,对律师办案质量不闻不问;个别律师案外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一些律师对自己的资质和执业能力不实宣传,使用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深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