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上午举行主任会议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21日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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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4:58 新民晚报 |
上海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今天上午11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本月2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将审议表决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表决关于修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草案)。 要求旁听的公民,可以于明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华山路1226号)或通过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办理报名手续。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