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六合彩” 严惩不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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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6:47 人民网 |
本专栏讯:(专栏记者 谭红夫;雷晓敏刑燕郑凯)2005年4月12日,常德市首例地下“六合彩”赌博案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宣判大会,被告人谢喜、陈坚雄、谢红、陈东英、杨妮、袁必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04年4月,被告人谢红联系好广东省普宁市的地下“六合彩”赌博庄家陈坚雄等人,由被告人谢喜、谢红、陈冬英、杨妮分别在常德市组织居民进行地下“六合彩”投注赌博活动,从2004年5月11日(第45期)至2004年10月31日(第115期),共收取赌博资金200多万元。被告人袁必娥从2004年5月起在自己的居住地开设茶馆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头牟取非法利益,并为杨妮组织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根据省公、检、法三家《关于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常德市加大对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顶风作案、危害地方经济者予以严惩,并加大了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参加宣判大会的300余名群众听了宣判结果后无不拍手称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