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湖北黄梅县原公安局局长李文繁受贿贪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7:27 东方网

  东方网4月12日消息: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黄梅县原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一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据《楚天金报》报道,原审法院审理查明,李文繁在任黄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将政府办公室下属华昌实业公司经理何良荣调入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并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为感谢李文繁的关照,1998年10月,何良荣送给李文繁现金4万元。

  1998年,李文繁以维修县政府房屋的名义,从财政部门要3万元财政拨款,但一直未使用。2002年10月,经请示转任公安局局长的李文繁并得到其同意,下属梅某用假发票和不合理开支发票,从该县柳林乡政府报账,将此款全部套取现金送给李文繁。

  原审法院同时查明,李文繁在案发前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清全部赃款。

  去年12月18日,蕲春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文繁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李文繁不服,提出上诉。选稿:小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