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贷款方案 上限为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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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7:43 乌鲁木齐晚报 |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新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新疆监管局4月7日联合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 据了解,个人借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贷款额度限定在2万元人民币以内,合伙经营及组织起来创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经营项目和担保能力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不同的是,大中专毕业生的此项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大中专毕业生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贷款时,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提供反担保。 新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副处长张晶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承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不再单独设立担保基金。各地(州、市)、县(市、区)可通过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额度,为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贷款提供担保。:(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