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4·9”事故伤亡民工将获得工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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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20:38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4月12日电(记者张欣)广州番禺区政府12日在区政府就9日发生的在建厂房坍塌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与会领导表示,在事故中伤亡的民工将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9日16时20分左右,在番禺区灵山镇的番禺东邦怡丰发泡胶有限公司的一处在建厂房,长140米,高10.8米的三面围墙整体倒塌,造成5人死亡,22受伤。受伤民工目前在区内不同的医院接受治疗,其中2人伤势严重。 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妹仔说,这些伤亡的民工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认定他们的情况属于工伤,应该按条例规定获得相应赔偿。但是由于工人受伤程度不同,所以要等到治疗终结时,根据有关专家评定的伤残等级由民工所在单位给予不同补助金;至于已经死亡的5位民工,其家属也会按条例规定获得总数7万元以上的补助金和抚恤金。 至于目前伤者的治疗费用仍由医院暂时垫付的问题,番禺区卫生局副局长黄锦坤表示,虽然没有向病人收取费用但也并非免费治疗,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后,医疗费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除了人员救护问题,最引人关注的就是事故原因和责任人问题。对此,番禺区建设局局长李达培说,广州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现在可以初步认定施工单位有违反施工程序的行为,在未安装钢结构柱网安全防护措施前就开始围护墙体施工,在砌筑墙体时又没有采取任何支护措施,这才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另外,工程监理单位的疏忽怠职也是原因之一,如果监理单位及时发现制止,或者上报主管部门也不会酿成惨剧。 番禺区区长骆蔚峰说,在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没有出来之前,还不能认定此次事故的责任承担者。但他也透露,与工程有关的直接负责人已经有4人被刑事拘留,公安部门也在涉入调查。 “4·9”事故引起了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将在两个半的时间里对城区所有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