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转学为名诈骗钱财 一张“转学证”骗走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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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22:47 红网 |
红网长沙4月12日讯(通讯员维义征宇)利用“父母望子成龙心切”心理,以帮人转学为名,行诈骗钱财之实,犯罪嫌疑人刘东芳近日被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逮捕。 2004年7月—9月期间,刘东芳自称认识长沙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王某,可以帮助他人转学,先后4次以“送人情”、“收取赞助费”、“打红包给学校工作人员”为名,骗取其常德安乡的老乡常某现金31000元、芙蓉王香烟6条,而最终在常某的多次催促下,刘东芳为常某的侄女“办理”了一张伪造的中南大学转学证。 据了解,国家教育部并不允许在校大学生办理所谓“转学手续”。因一旦入校后可以转学,这样势必打破录取时制定的招生计划和相关招生条件,从而造成实质上的授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不平等的后果。 检察官提示,部分家长在子女高考失利以后,宁愿花钱打理,通过“事后程序”也要把子女送进他们理想的大学,他们的这种望子成龙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的做法却是违法的,同时他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借机捞一把。(稿源:红网)(作者:维义征宇)(编辑:莫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