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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天价特区”,政府应有更大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0:00 红网

  4月8日,白云机场与广州市物价局公布降价方案,力争通过降低租金、降低饮食业参考价、增加平价超市面积、向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等举措,在第97届广交会和“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将机场的商品高价降下来(《羊城晚报》、《新快报》4月9日报道)。

  国内机场的物价虚高问题由来已久,此次广州市物价局通过与白云机场的磋商达成降价方案,是政府依法规范交通运输场所价格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的一个良好开端。其实,此类天价并非仅存在于机场中,在(火)车站、候车(机、船)厅室、列车、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其它交通运输场所也同样一直存在商品价格虚高,价格秩序混乱的问题,消费者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市场经济日趋规范的今天,这些区域俨然成了“天价特区”。

  交通运输场所的天价之所以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平抑,与其长期游离于政府有效监管之外有很重要的关系,而一些地方的有关政府部门之所以缺位,又缘于一种片面的“自主定价”论调。在此类天价问题的报道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物价主管部门认为:交通运输场所的物价基本上属于经营者自主定价范畴,应由市场来调节,政府不应干预。

  尽管市场经济赋予了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权利。但这种定价必须是以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经营成本、合法合理的利润为前提,而在这些场所的物价往往要高出正常市场价格的几倍,十几倍,这早已不是合法的自主定价行为,而是严重背离价值和成本,力图谋取暴利的漫天要价。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了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准则。政府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有责任、也有这个权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干预和查处。其实早在1996年,国家就发出了《关于加强交通场所餐饮业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物价主管部门对其中的餐饮及其他商品服务的价格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因此消除交通运输场所的天价,政府应有更大作为。物价主管部门不仅要代表消费者就天价问题与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等部门展开协调和博弈,更要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要按照国家反暴利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场所暴利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还要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和调查,定出这些区域商品和服务的最高限价。同时还应建立对交通场所餐饮的价格监管的常效机制,在交通场所内公布价格投诉电话,还可以学习国外的监管经验,直接在这些场所内设立投诉点,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总之,在政府应充分经济中“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促成天价特区的消除和交通运输场所物价的理性回归,从而维护公众的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稿源:红网)(作者:王长明)(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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