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使用有新规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2:4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4月1日起,新版发票全面启用 5月1日起,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袁大建报道:笔者日前从省国税局获悉,从2005年4月1日起,旧版17位代码普通发票正式停止销售,新版12位代码普通发票全面启用。之前已售出的旧版普通发票5月1日之前进行缴销,5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据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普通发票与旧版最大区别之处,就是印有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号码。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为分类代码,第二排为发票号码。省国税局监制的普通发票使用对象为工业、商业、加工修理修配业、收购业、水电业等行业纳税人,这些纳税人应注意新旧版普通发票的使用时效、时限,抓紧更换。 据了解,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为: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前8位(1—8位)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设定,后4位(9—12位)由省国、地税局分别设定。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为国税、地税代码,1代表国税普通发票,2代表地税普通发票;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用四位数表示(例如江西省代码为3600,南昌市代码为3601);第6、7位为发票的印刷年份代码(如2004年印制的发票以04表示);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发票代码;第9位代表发票类型;第10位代表发票种类;第11位代表金额版本;第12位代表发票批次。 (大江网-江西日报) |